前言:N08025不锈钢板
UNSN08025不锈钢板-宣传视频

由采购方对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应在提出采购合同时,UNSN08025不锈钢板经采购方和制造厂协议商定。
任何根据由采购方按本标准所作试验决定的拒收应报告制造厂。所拒收材料的处理应由制造厂与采购方双方协商UNSN08025不锈钢板。
在制造厂的车间合格验收了的材料如果呈现有害缺陷,可以拒收,并应通知制造厂。这种拒收只有在采购方所收到材料上存在固有缺陷时提出。
复审-按本标准进行试验的、代表被拒收材料的样件应予保存。当制造厂对该试验结果不满意时,可以要求进行复审UNSN08025不锈钢板。
合格证
应在发货时提供制造厂合格证,说明材料已按照本标准制造和进行试验。
在发货时还应提供试验结果的复印件。
每张材料(板材,薄板,带材或卷板)或每一容器或者每一捆应清楚地标记出标准编号,级别号,炉号,和制造厂名称。当有规定时,厚度大于等于6.35mm的板材应采用钢印标记UNSN08025不锈钢板。
关键词板材;薄板;带材;UNSN08025不锈钢板 UNS N08031;UNS NO8904; UNS NO8925: UNS NO8926; UNSNO8932; UNS R20033